超市老板穿明末,双时空发展,带大明走向强盛

108 2025-07-10 16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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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我家后门能到明末》 作者:数沙人

第一章:大丈夫岂能郁郁久居人下?

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,这句话放在孙杰身上最合适不过。

孙杰,西北地区一个地级市的中型超市老板,单身二十五年。

他现在有一个很单纯的想法,那就是搞钱。

虽说是老板,可他这个老板,过的非常憋屈。

超市的位置算不上偏僻,放在以前,那叫一个优越。

以前这里有一个小学,依靠着这个小学,孙杰日子风生水起,可如今,学校合并搬迁。

学校没了,那些可爱的花朵,也全都没了,这日子一天难过一天。

晚上十点多了,他还没有睡觉,蹲在超市外面的马路牙子上,抽着烟,呆呆的望着夜空,一脸忧愁的思考着未来。

望着夜空,孙杰悲从中来,只觉得上天在戏耍他。

大学时的他,勤工俭学,加上思维活泛,赚了一些钱。

毕业之后,不愿意沦为打工人,于是带着自己积攒下来,以及向亲朋好友借来的钱四处闯荡。

这里有学校,有学生,有这些当今消费能力最强的一批人,还怕生意做不起来吗?

于是,孙杰就在这里盘下了一个要转让的超市。

起初的那几个月里,孙杰确实赚到了钱,生活那叫一个乐呵啊。

有了钱,就有了野心,赚了钱,还了欠款之后又找亲戚朋友们借了一些。

还钱痛快,自然有亲戚朋友借。

想着做大做强,再创辉煌。

当时生意好,要是按照当时的情况来看,不出三个月,就能把借的钱还上。

可谁曾想,计划永远也比不上变化快。

可是,当老天爷关上一扇门时,往往还会用电焊焊死。没高兴几天,当地教育部门突然宣布,学校合并到其他学校,几乎一夜之间,小学师生彻底消失。

没了这些主力军,超市营业额成指数下降。

一下子近乎半失业状态,兜都快比脸干净了。

超市的房租眼看着就要到期,要是没钱续租,那超市就和自己无缘了。

超市要是不干了,那些货物咋办?难不成全都舍弃了?贱卖了?那这一下子就赔死了,彻底翻不了身。

更别说,还有第二次借的钱没还,还有车贷,还有欠供货商的钱,还有老家老爹老娘。

以前,所有的一切都指望这个超市,现在眼看着没了希望,孙杰怎么能不着急?

“黑夜给我黑色眼睛,我却用它去寻找光明......”

兜里的手机铃声响了,孙杰取出手机,看着上面的来电显示,挤了挤笑容,接通。

“大杰子啊,你欠我们的那五万块钱什么时候还啊?你二叔下个月要买车,现在就差你欠的这些钱了......”电话那头的声音没有多少逼迫,甚至有些和颜悦色,但听在孙杰的耳朵中,却不是滋味。

孙杰强挤出一个笑容,道:“二婶啊,我下个月肯定能还上,这点您可以放心,我肯定能还上!”

“那就好,那就好!”电话那头的二婶,挂掉了电话。

将手机放在地上,接着点了一根烟,安安静静的抽着,忧愁的看着夜空。

一个月了,还剩一个月了,得想个办法还上啊。

可从哪搞钱啊!

难啊!

第一次做生意,总不能赔了自己的名誉,毕竟那还是自己的亲戚。

“叮铃!”

手机来了短信,打开一看,竟是银行的还款短信。

皮卡车是贷款买的,再有七八天,就要还钱,现在孙杰身上掏不出几百块钱,哪里还有钱还呢?

将手机息屏,再次放在地上。

弹了弹香烟的烟灰,站了起来,看着眼前的夜空。

挠着自己的头,孙杰愁容满面,“谁能想到,学校竟然合并了,娘的,坑死人了!”

一辆面包车从黑夜中驶来,停在了孙杰的面前。

看了看车牌,孙杰有些心虚,这是他房东的车。

还没等孙杰有什么反应,一个中年人走了下来。

“大半夜不睡觉,蹲在这里数星星呢!”中年人站在车头处,看着孙杰。

中年人叫曾哥,是孙杰的房东,为人尖酸刻薄,唯利是图。

他来到孙杰面前,拍着孙杰的肩膀,道:“房租快到期了,你要加紧点续费。

我今天只是路过这里,给你提个醒,免得你忘了这些事!这是咱们第一次合作,我希望能够合作愉快。就是这么个事,先走了,勿送!”

目送着面包车离开,孙杰仰天长叹,“老天爷,指条明路吧,我太难了!杂七杂八的欠了几十万,这尼玛把我卖了,也凑不出这些钱啊!”

“噼啪!”

天上闪过一道惊雷,孙杰打了一个哆嗦,急忙往回走去。

关掉大门,穿过前面的店铺,来到了后面的走廊。

正准备进入卧室,目光忽然被后门吸引。

只见,原本淡黑色的后门,此时此刻竟然散发着微微金光,给人一种圣洁的感觉。

孙杰揉了揉眼睛,嘀咕道:“该不会是出幻觉了?这怎么回事?”

带着这样的疑惑,壮起胆子,小心翼翼的往后门走去。

终于来到了后门前,金光更加明亮,淡黑色的后门,此时竟然变成了纯金色。

后门中间空荡荡的,有一层淡淡的涟漪在波动。

“这怎么回事?”孙杰皱着眉头,正准备伸手触摸。

忽然,一个漩涡出现在金门上,强大的吸力,将孙杰往里面吸引。

“卧槽,卧槽啊……”

......

崇祯十年春,关中平原的一个破庙中。

孙杰蹲在地上,呆呆的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三个“古装瘦猴”。

“崇祯十年?春三月?关中地区?你们莫不是在和我开玩笑?!”

一脸茫然加懵逼的孙杰,从上衣口袋中取出一盒香烟与打火机。

火焰升腾,点燃了叼在嘴里的香烟。

深吸一口,缓缓吐出,疏解焦躁的心。

凌空生火,仙雾缭绕,果然是神仙!

几人更怕了,身体就像是筛糠一样抖个不停,生怕被孙杰随手捏死。

猛吸一口烟,孙杰站了起来,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三人,再次问道:“你们说,现在是崇祯十年春三月?没骗我?”

“小的们哪里敢欺骗上仙啊,给小的们十个胆子,小的们也不敢。”

这几个瘦猴连连磕头,一副担惊受怕的样子。

孙杰再次追问,连续问了好几次,终于弄清楚了情况。

自己穿越了,而且还是穿越到了崇祯十年春三月。

本来还不相信,可走出庙门一看,四下里什么都没有,荒凉的就像是无人区一样,更别说自己的那个小超市了。

“唉!”

叹了一口气,把不远处的手机捡起,将正在响的闹铃关闭。

本来想打个电话,但是没有信号,只能作罢,又回到了破庙。

当时,这三个“瘦猴”在路边发现了晕倒的孙杰,见他衣着古怪,就将他弄到了这破庙中,看看能不能从身上弄到好东西。

这三个瘦猴本来是榆林镇的逃卒,好久没有吃过饱饭了,所以就想看看,孙杰身上是不是有什么宝贝。

奈何,还没等他们动手,孙杰装在裤兜中的手机闹铃忽然就响了。

现代化的音乐,加上屏保又是孙杰头像,等这三个瘦猴将手机拿在手中之后,瞬间被吓得将手机扔出去好远。

毕竟,一个眼睁睁的大活人,突然出现在会发光、会唱歌的“诡异砖头”中,确实让人害怕。

在封建迷信盛行的明朝,这种事情,只有神鬼才能解释。

莫名其妙的装扮,从来没有见过的“砖头”,一切的一切,只有用仙人才能解释。

“你们先出去吧,我要静静!”将抽完的烟头扔在地上,狠狠地碾灭。

三人急忙小跑着离开,蹲在破庙墙根子上,不停的喘着气。

看着大门外的天空,孙杰一时之间有些恍惚。

虽说,现代的孙杰即将破产,可生命安全还有保证,崇祯十年,要不了多久大明就灭亡了,乱世之中,一没身份,二没资金,三没人手,要啥没啥,再加上人生地不熟,一个不好,就是命丧黄泉的下场。

再次取出一根香烟,点燃。

正忧愁的抽着,他的右手手腕处,忽然出现了一个金色的门型标志,那道门型标志开始放大,最后脱离了孙杰的手腕,成了一个金色的大门,竖立在他的面前。

还没反应过来,一股强大的力量,将孙杰吸了进去。

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,他惊奇的发现,自己竟然站在了自己的那个小破超市门口。

孙杰又惊又喜,“我这是回来了?刚才那个门,和我穿越之前看到的,一样?是我家的后门?”

急忙到处查看,经过缜密的观察,他可以确信,他自己回来了,他家的那个后门,还在那里,并没有丢失。

也就是说,这个金门,是依附在后门上的。

还有些不确信,又给债主兼供货商打了一个电话。

当电话那头的咒骂声响起时,孙杰这才终于放下心来。

供货商那让人厌恶的声音,现在竟然如此动听,就像是仙音一样。

走进小破超市,看了看柜台上电脑右下角的时间,距离刚才过去了差不多两个小时。

也就是说,孙杰去明朝,去了两个小时的时间。

在超市中转了转,先检查一下有没有丢东西。还好,一切如故。

将大门关闭,坐在柜台前,看着右手手腕上的那个金色门型标志。

“难道说,这个门型标志,可以让我在明末和现代来回穿越?”

这个想法出现在孙杰的脑海中,就像是生根一样,无法摆脱。

因为激动,胸口不停的起伏,大口的喘息。

“要真是这样,那欠款,不就全都有办法还了吗?所有的一切,不都迎刃而解了吗?我当个二道贩子,把那个时候的古董往这个时代贩卖,把这个时候的玻璃镜子,布匹香料往那边贩卖,换成白花花的银子,这样一来,岂不是赚翻了?我要发财了!

不对,我可真是个蠢逼!”

孙杰忽然抽了自己一个大嘴巴子,眼冒精光的道:“我都有这种宝物了,岂能只当个商人?

大丈夫当顶天立地,建立不世功勋,岂能郁郁久居人下?!

人家那些穿越者,能改变世界,凭啥我不行?明朝就算灭亡,也只能亡在自己人手里。有了这种好东西,凭啥我不能重塑规则?凭啥我不能重建秩序?又凭啥被建奴捡便宜?

有这么好的宝物,这些事,未尝不能办到。用这种宝物当二道贩子,简直是暴殄天物。

不过,当务之急,是先搞钱再说。”

不能说孙杰在胡思乱想,明末和现在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,依靠着这个东西,要是操作的好,改变世界也不是不可能的事。

第二章:来到明末的泡面

孙杰的这些想法,未尝不能实现。

将明朝的东西往这个时代贩卖,像什么“唐寅的字画”、“宣德炉”、“青花瓷”还有什么“斗彩鸡缸杯”,这可都是值钱东西。

再将这个时代的东西往明末贩卖,像什么“玻璃镜子”,“牙膏牙刷洗衣粉”、“玻璃塑像水晶球”以及“机制的棉布”之类的东西。

利用这种方式,能在短时间内积攒下大量的财富。

有了钱,背靠一个现代化社会,改变世界,改变历史,未尝不可啊!

甚至还能在现实社会,建立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。

“不行,我再试试,不能白高兴一场。”孙杰下定了决心。

不过,为了防止出现什么意外,孙杰将自己买来防身用的电棍拿上。

片刻之后,小超市中有金色大门出现,孙杰毫不犹豫的走进了大门。

此时,那个破庙当中,一道金光闪过,他再次出现在这里。

强忍着内心的激动,孙杰环顾四周:“果然如此,看来,果真可以穿越明末和现代。”

收拾好心情,往外面走去。

此时,破庙外,那三人蹲在破庙的墙根子上,说着刚才的事情。

他们脸上的表情很丰富,紧张又兴奋,激动又恐惧。

“大哥,他应该真的是神仙,要不,咱们赶紧跑吧!要是被神仙怪罪下来,那就只有死路一条了!”老二一脸害怕的说道。

老大摇了摇头,担忧的道:“跑?那可是神仙,咱们往哪跑?再说了,咱们从卫所逃出来,好久没有吃过饱饭了,他可是神仙,要是咱们求一求,说不定还能赏赐给咱们一点粮食吃吃!”

刚走出门,孙杰就看到了躲在破庙外面的那三个人。

悄无声息的站在他们身后,将他们说的这些话听了大半。

明末说的话,和后世有些差距,但不是很大,加上孙杰本来也是西北人,自然能听懂这些人说的话。

“你们到底是什么人?在此处的目的是什么?”孙杰的右手背在身后,死死的捏着手中的电棍,大有一副情况不对,先下手为强的样子。

虽然之前和这三人交谈过,但并不清楚这几人的身份。

那三人被孙杰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,连忙回过身来跪在地上,毕恭毕敬的回话。

“上仙老爷,我们原本是榆林镇的边军,可朝廷屡次拖欠军饷,所以我们就跑了!”老大恭恭敬敬,有什么说什么,甚至都不敢直视孙杰。

刚才见到的那些事,从根子上将这三人给震惊到了。

孙杰看了看他们脚边放着的破铁刀,再看了看他们身上那破烂的不成样子,但也能看出个大概的鸳鸯战袄,也渐渐的相信了他说的话。

孙杰对明朝的历史还是比较熟悉的,鸳鸯战袄的形制,自然清楚。

“听你们说粮食,看你们的样子,应该好几天没吃过饱饭了吧?”孙杰再次问道。

孙杰的目的可没有这么简单,拥有一个能穿越明末和后世的门,要是不能做出一番事业出来,那可真就糟蹋了这个宝物。

在大明境内,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,必须要有强有力的帮手。

眼前的这三人虽然不堪,倒也能用,边军出身,现在虽然瘦,好好的补一补,应该可以。

从这几人说的这些话来看,估计刚才自己的种种表现,让这三人误认为自己成了神仙。

这未尝不是一个可以利用的点,古人重迷信,尤其是这种没读过书的人,更是如此,利用的好了,可是一大助力。

“是是是,不瞒上仙,我们已经好几天没吃过饱饭了。昨天晚上,我们煮了一锅草根汤,一直到现在。”老大急忙回道。

说罢,脑门直接磕在了地上,开始哀求:“还请上仙老爷,能够大发慈悲,赏赐小的们一些粮食吧,小的给您磕头了!”

说着话,老大就开始哐哐哐的磕头,跪在两旁的老二老三,也玩了命的磕头。

孙杰道:“既然如此,那本仙师倒是可以实现你们的这个愿望!”

话音刚落,这三人愣住了,他们没想到,孙杰竟然如此果断。

本来还以为,还要什么要求,可现在一看,竟然什么都不要。

短暂的愣神之后,狂喜出现在几人的脸上。

不愧是神仙,这般云淡风轻,就不是别人能比的。

“多谢神仙老爷,多谢神仙老爷!”这几人的磕头声更大了,也更激动了。

“你们在此处不要动,等我回来!”

说完话,孙杰扭头走进了破庙。

那扇金色的门再次出现在破庙中,破庙外面的那三人,大胆了许多,竟然缩在门口偷看。

孙杰在走进金门的那一刻,回过头瞥了他们一眼,旋即和金门一起消失。

“我的娘嘞,还真是神仙老爷!”

老大被眼前的这一幕吓得一个屁股墩摔在了地上,冷汗直流。

“幸亏,幸亏,幸亏之前没作出啥过分的事,不然,不然就惨了!”老大一想起自己之前的那些想法,就一阵后怕。

一伙逃卒,路遇昏倒的人,又能有什么好想法?

不过,他们几人还算有些良知,没有像土匪一样,直接将孙杰砍了,掠夺财物。

这几人本心不坏,身上甚至还有军功在身,要不是实在活不下去,也不至于沦落至此。

他们其实并没有置孙杰于死地的想法,只是单纯的想将孙杰的财物弄走,不然也不会将孙杰带到破庙了。

此时此刻,他们那些不该有的想法,全都消失的一干二净。

回到超市,孙杰从货架上取了三桶红烧牛肉面,六根火腿肠,六个鸡腿。

这些东西看起来不少,但也不多。一次性不能让他们吃的太饱,第一次见,防人之心不可无啊。

至于刚才,那是孙杰故意让他们看到的。毕竟,有了神仙身份,可以省掉很多麻烦。

烧好开水,泡好面,孙杰提着一个装着火腿和鸡腿的塑料袋,用一个塑料托盘端着三桶泡面,再次出现在破庙中。

一股浓郁的香味,从破庙中升起,飘了出去。

那三人蹲在破庙外面,闻着飘来的香味,腹中如同火在烧。

没有孙杰的命令,他们又怎么敢进去呢?

孙杰将这些东西放在破庙的地上,朝着外面喊道:“你们可以进来了!”

那三人这才弓着腰,恭恭敬敬的走了进来。

“吃吧,这就是你们的饭,我给你们教一下,这些东西怎么吃。”

孙杰给这三人示范了一下怎么使用叉子,怎么撕开火腿包装,怎么撕开鸡腿包装。

示范完之后,孙杰坐在了破庙那破烂的神像前。

破庙的神像之下,孙杰的光辉越来越盛。在正是这三人眼睛中,孙杰的样子。

老大学着刚才孙杰的模样,蹲在地上,端起地上的泡面桶,用叉子叉了泡面,略微吹了一下,就往嘴里塞去。

这些食物的包装虽然花花绿绿的,可是饿到了极致,也顾不上什么了。

入口的一瞬间,老大呆住了,很快,眼泪从眼眶中流了出来,紧接着,他竟然开始呜咽。

老二和老三见老大这幅模样,急忙追问:“大哥,怎么了?您这是怎么了?”

老大没有回答,只是手下的速度越来越快了。

一边流着眼泪,一边吃着泡面。

“好吃,太好吃了,我活了这么久,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,这就是仙家食物吗?这就是仙家食物吗?”

老大的嘴里满是泡面,含糊其辞,不停的念叨着。

见老大这副模样,老二和老三也急忙将泡面往嘴里送去。

刚才老大的表情,又重新出现在他们的脸上。

三人跪在地上,一边哭着,一边吃着面。

稀溜溜,滋溜,呲溜!

吃完面,喝完汤,甚至还将桶和叉子舔的一干二净。

老大不知道叉子是什么材质的,看光泽以及手感,便认为不是凡品,所以小心翼翼的塞进了里衣,好生保管。

吃完了面,目光又放在了火腿肠和鸡腿上。

“呜呜呜,这竟然是肉,竟然是鸡腿,呜呜呜,太幸福了,太幸福了!”

老大又哭了,一边吃着鸡腿,一边哭。

“长这么大,我就没吃过几次肉,呜呜呜,多谢神仙老爷,多谢神仙老爷!”

老二老三也哭了,他们几人跪在地上,一边痛哭,一边吃着火腿和鸡腿。

这几人本性其实不坏,沦落至此,也是被逼无奈。

这几人要真不是个好东西的话,估计在遇见孙杰的一瞬间,就将孙杰给砍了,把货物卷走,又怎么会弄到这个破庙中,等孙杰醒来呢?

吃完饭,腹中的饥饿缓解不少,尽管没饱,可也满足很多。

三人将吃完的东西收拾好,放在一旁,再次恭恭敬敬的跪在了孙杰的前面。

他们不停的说着各种各样表露忠心的话,这可是真神仙,这么粗的一条大腿,不抱紧了,那不是蠢货吗?

孙杰看着这哥三,脸色逐渐舒展。

怎么说呢,这个时代的人,有很多缺点,说他迷信也好,说他不分是非也好,但像眼前的这种普罗大众,大部分还是讲义气,讲恩德的。

数千年来,朝廷不断的向这些普通百姓灌输仁义礼智信等观念,从小生活在这种观念之下,只要不是那种十恶不赦,脑子有病的人,几乎都会对孙杰今天的举动感恩戴德,更别说还是有着神仙身份加持的孙杰了。

“以后就跟着我吧,有我一口吃的,就有你们一口汤喝,记住一件事,今天这事,没有我的允许,不准外传,要是你们敢在外面多嘴一句,后果不是你们能承受的!”

孙杰从腰间取出电棍,摁动了放电按钮,电棍顶部的放电口,火花四射,噼啪的响个不停。

想要更好的统领属下,一昧的仁慈可不行,必须还有武力震慑。

跟着神仙,那可是天大的福分,这几人又怎么敢拒绝呢?

“多谢神仙老爷,多谢神仙老爷!”

这几人跪在地上,朝着孙杰连连磕头,看向孙杰手中的仙家宝贝,眼中多了不少恐惧。

凌空放电,这不是仙师,是什么?

孙杰将电棍重新插在腰间,看向几人,“以后不要叫我神仙老爷,就叫我大人吧,免得走漏了消息!”

“是是是,神仙老爷!”几人连忙回话。

“对了,你们都叫什么名字?”孙杰问道。

老大指了指自己的鼻子,道:“我叫陈虎,是老大,他是老二,叫赵大顶,他是老三,叫梁五!我们三个是拜把子的兄弟,以前在萨尔浒战场上一起出生入死过。”

陈虎指着剩余的两人,说出了他们的名字。

这几人本就是军户出身,明朝后期,军户制度逐渐败坏,逃卒渐多,可对于大部分军户来说,和以前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。

普通军户,识字的都没有几个,起的名字都比较粗鄙。

孙杰念叨了几声,接着说道:“我叫孙杰,以后,就叫我孙大人。”

第三章:准备弄武器

将所有的事情都弄清楚之后,孙杰起了到处转悠的心。

至于去哪里,当然是西安府了。西安府在古代可是最为关键的中心城市之一,这么多年的积累,拥有着大量的宝物。

这是西北的关键枢纽,第一步从这里开始,最为合适不过。

不过,自己这身衣服以及装扮,实在是太过显眼,太过惹人注目,得换一身再说。

让三人走出破庙之后,孙杰重新回到了现代。

二话没说,直接去了小超市的仓库。

作为一个汉服爱好者,孙杰在接手这个小超市之后,还倒腾了一阵汉服。

不过,因为孙杰的那些汉服,大部分都是一些小品牌,在讲究圈子的现代,这种小品牌汉服,实在不受欢迎,于是堆积了不少。

这些汉服当中,最常见的就是明制汉服,谁让明制汉服最火呢?

孙杰最喜欢的是飞鱼服,不过,要是将飞鱼服穿出去,估计要不了多久,就会被人盯上。

在仓库中来来回回的挑选着卖不出去的汉服,忍不住感慨:

“没想到,这些赔在手中的汉服,今日也有了用武之地,看来也还不错啊!”

孙杰取出一件青灰色的圆领,顺便再翻出一个四方平定巾,以及一系列不值钱的配饰。

反正这里也没人,孙杰直接就在原地换衣服。

如今那边是春三月,在小冰河时期的三月,天气还是比较寒冷的,里面就多穿了几件衣服。

一个唇红齿白的小郎霎时出现,打小不缺营养的孙杰,长相自然不差,在明末,一看就充满了贵气。

将自己的衣服弄好之后,孙杰还按照那三人的身形大小,取出了三身崭新的衣服,以及一系列的佩饰。

拿上这些东西,又取了一些湿巾,随后就消失在仓库中。

不多时,孙杰重新出现在破庙中。

将那三人再次叫到破庙中,这三人发现,现在的孙杰已经换了一个样,看上去顺眼多了。

对,尽管在这三人的眼中,孙杰是高高在上的神仙,可还是现在这身装扮顺眼。

孙杰指了指地上的衣服,以及一包打开的湿巾,看向几人,“这是专门给你们带来的衣服,你们换上吧。对了,衣服旁边的是湿巾,就是湿毛巾,将你们的脸,手,脖子等地方擦一擦!”

孙杰抽出一块湿巾,向三人示范了一下使用方法。

这几人告了一声谢,然后美滋滋的按照孙杰刚才示范的动作,用湿巾擦自己的脸、胳膊等地方。

擦完之后,这几人也不避讳,当着孙杰的面,将身上的破烂衣服脱掉,把新衣服换上。

一边换着衣服,一边说着感谢的话。

什么活菩萨,什么活神仙,不绝于耳。

条件有限,现在没法洗澡,所以几人身上还是臭烘烘的,但味道要比之前小很多。

那些换下来的破衣裳,几人还舍不得扔。

穷惯了的人,对几乎所有的东西,都视若珍宝。

孙杰可不会惯着他们,将那些已经破的不成样子的衣裳堆在破庙外面,一把火烧掉。

他们身上的衣服破的只剩下须子了,不烧留着干啥?

几人看着燃烧起来的火苗,心中有些不舍,可兴奋和高兴,却占了大部分。

换了新衣服,几人看上去比之前精神多了。

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这几人,孙杰满意的点了点头,“不错,不错,这次还像个样子。”

孙杰双手背在身后,站在破庙门口,往外面走去。

陈虎他们半弓着腰,跟在孙杰的身后。

“这里是什么地方啊?”孙杰问道。

陈虎急忙回答:“大人,这里是富平县北边的塬上,再往南将近二百里路,就是西安府城了。”

孙杰侧过身子看向陈虎,道:“富平县?你们不是说,你们是从榆林镇逃出来的军卒吗?怎么跑到了这里?这里距离榆林镇可有些距离啊!”

陈虎有些尴尬的和老二老三对视一眼,讪讪的解释道:“北边闹匪,安生不得,又遭了几年灾,穷的叮当响。

待在那里,像我们这种逃卒。要么从贼,要么落草。我们几个虽然不是什么好人,可当年也是在辽东杀过建奴,在关外杀过鞑子的人,是个顶天立地的爷们,怎么能做这些不讲恩德的事情呢?”

说的正气凛然,可依旧掩盖不住话语间的尴尬。

“这么说来,你们几个,以前还杀过鞑子和建奴?”孙杰有些好奇,眼前的这几人瘦的就像是猴一样,看上去也没有几分凶煞之气,竟然还杀过鞑子和建奴。

听孙杰问这话,陈虎瞬间激动了。

“大人,不是小的吹牛,小的以前是榆林镇的夜不收,是少有的马军。前些年被派到辽东,当时杀了三个建奴。当时很多人吹,说什么建奴满万不可敌。可让小的说,还是那样,劈一刀还是会死。

可惜,小的虽然杀了三个,战事还是败了。

以前榆林镇还兴盛的时候,小的经常跟着大人们出关杀鞑子。这么多年,也砍了有好几个鞑子脑袋。”陈虎唾沫星子横飞,说到兴奋处,甚至还手舞足蹈。

只是,说到最后,神色开始落寞。

“小的立下的那些功劳,不说升任把总啥的,最起码也要赏些银两,可是啊,战事失败之后,朝廷要追究责任,军中很多将官都被罚了,我们这些小兵,也免不了被罚,赏银啥的也就不了了之了。”

萨尔浒之战发生在万历四十七年,现在是崇祯十年,加上中间天启的七年,过去了差不多有十八年。

陈虎看起来也就是三十来岁的样子,也就是说,他十六七岁就开始打仗了。

这么多年,斩获颇丰,也足以证明其骁勇善战了。

翻开明末的历史,秦军的将士,大部分都来自于榆林镇。

历史上的孙传庭,率领的秦军将士,大部分都是从榆林镇征召的。

榆林镇人悍勇,性格豪爽,为人畅快,陈虎所言之事,未尝不能为真。

“我这两个兄弟没我厉害,可也是好汉子。别看我们瘦,那是我们饿的,要是让我们吃饱饭,还能上阵杀敌。

唉,只是可惜,我们当了逃兵,只希望我那老爹在天之灵,别怪我吧!”

陈虎说到这里,萧瑟的表情瞬间消失,他忽然想到了什么,面带笑容,笑眯眯的看着孙杰,脸上多了不少讨好之意,“大人,您是神仙,那小的想问问,我爹,在天上过得咋样?他老人家还好着吗?我小时候娘死的早,是我老爹一把屎一把尿把我拉扯大的,我想问问。”

他的脸上多了不少期盼,多了不少的希望。

尽管知道直视孙杰不敬,可为了心中的期盼,还是小心翼翼的看着孙杰。

重情重义的陕北汉子,好样的!

孙杰拍了拍陈虎的肩膀,郑重其事的道:“你们沦落至此,罪不在你们,你老爹在天之灵,不会怪你们的。尽人事,知天命,只要不违背你们的良心,你老爹的在天之灵,自然会保佑你的。”

“如果,咱们要是去西安府的话,大概要走多久?”孙杰看向前方。

陈虎道:“要是走的快,三四天就能到。可是那啥,咱们都没有路引啊,没路引,咱们就没法进城,整不好,还会被西安府的那些守军当成流民或者匪徒给抓了!”

朱元璋创立明朝之后,建立了非常严格的户籍制度。

寻常百姓要是想要外出,必须办理路引,上面写明出去的时间、地点、原由、归来时间、户籍所在等等条目。

要是没有路引,会被当地官府当成流民来处理。

一旦被当成流民,那下场,可没有多好啊。不是充工,就是充军,要么充为杂役。

“可不止路引啊,从这里到西安府两百多里路,路上的贼人可不少啊!”赵大顶一脸担忧的小声嘀咕着。

陈虎一巴掌拍在了赵大顶的额头上,训斥道:“大人是神仙,这些贼人,难道还会害怕?”

看着对自己盲目自信的陈虎,孙杰摇摇头。

“怎么说呢,虽然我从天上来,但不可轻易施展法力,所以,有些事情,你们就别指望我了!但厉害的家伙什,粮食啥的,却没有任何问题。

这样吧,你们现在这里待着,我去搞点武器!”孙杰说完话,又回到了破庙。

金光闪过,再次来到超市,孙杰站在柜台前,小声念叨着:“想要在明朝防身,最好的就是各种枪械了。但这玩意,我一个普通人,哪里能弄到?先搞一些其他的武器吧!

那三人是杀敌的好手,用刀肯定最合适,要是给他们配上精钢好刀,定然厉害。”

孙杰在超市中转了转,转过来转过去,发现超市中的刀,基本上都是一些西瓜刀啥的,最大的也只是菜刀。

拿着这种刀跑到明末去,只会让敌人笑掉大牙。

想要出去买合适的刀,可现在还是大晚上,所以只能暂时作罢。

既然是晚上,还不如先去明末,等天亮了再说。

于是,孙杰又去了明末,在破庙中和这三人交谈,了解如今的局势。

这三人只是寻常边军,知道的很少,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讲一些没有营养的闲话。

算好时间,孙杰又回到了后世。

打开超市大门,看着天上那轮初升的太阳,孙杰开着放在门口的皮卡车,逐渐远去。

在街道上到处乱转,凡是看到五金商店或者刀具城的地方,孙杰都会进去看看。

可无一例外,全都扫兴而归。

孙杰需要的武器,基本上都受管制,如何能随意买到呢?

坐在皮卡车中,看着前面的红绿灯,孙杰皱眉道:“想买几个刀怎么就这么难?真是草了!”

红灯变绿,一脚油门,加速离开。

不知不觉之间,漫无目的的孙杰来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巷子中。

正准备离开,看到了小巷子中有一个“老范菜刀”的小店。

本来都想走了,可转念一想,来都来了,还不如进去看看。

停好车,走进了这个小店。

店很小,给人一种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感觉。

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,穿着一身满是油污的工装服,坐在老式柜台的后面,半眯着睡觉。

听到有人进来,中年人睁开惺忪的眼睛,带上了笑容。

“小伙子,你这是来买菜刀?”中年人笑呵呵的看着孙杰,目光当中多了不少狐疑。

一个年轻男人跑来买菜刀,实在少见。

平时,前来买菜刀的都是一些老头老太太。

现在的年轻人,会做饭的都没有几个,怎么可能还会买菜刀呢?

孙杰没有回答,目光在小店的刀具上流转。

都是一些明晃晃的菜刀,看看刃口,就知道是好钢。

不过,这些东西,再精良,也只是菜刀。

“那啥,就这些刀了吗?就没有什么其他的刀?”孙杰有些不甘心的问道。

中年人瞬间警惕起来,警惕的看着孙杰,“我这只有菜刀,这些刀都是我自己打造的,我这小店是备案过的,不卖其他的刀。”

好家伙,就好像是触了电一样,嘴皮子就像是机关枪一样。

孙杰眼睛瞬间亮了,反应这么大,肯定有事,这话里有话啊。

“咳咳,那啥,我只是一个普通人,喜欢收藏刀具,所以就想看看你这里有没有什么其他的刀,没有别的意思!”

孙杰连忙解释。

谁知这个中年人压根就不相信,反驳道:“你要是喜欢收藏刀具,你从网上买啊?网上什么都有!”

孙杰不是没想过在网上买,可网上难道就真的靠谱吗?

且不说那些钓鱼的,就算能买到手,也要好几天才能到货。

欠银行的钱,再有几天就要还款,距离下个月不剩几天了,曾哥的房款,以及那些欠款,都得还,孙杰哪里还能等得起?

孙杰不死心,还在磨蹭,谁知中年人压根不买账,说到最后,什么话都不说了。

无奈,孙杰只好离开。

刚刚走到皮卡车附近,小店中跑出来一个年轻人,看上去和那个中年人有几分相像。

“兄弟,等一下,等一下!”年轻人急忙大喊。

孙杰停下了脚步,看向那个年轻人。

“怎么了?”看着来到自己面前的年轻人,孙杰问道。

这年轻人自来熟,从上衣口袋取出一盒烟,递给孙杰一根,然后再给孙杰点上,自己也点燃一根。

深吸一口香烟,年轻人缓缓说道:“兄弟,别怪我看不清事,我就想知道,你真的只是普通人?真的只是收藏?!刚才那人是我老爸,我在后面都听见了!”

“我骗你们干什么?这是我身份证!不信的话,你尽管去查!”孙杰大大方方的将身份证取了出来。

“信了,信了!”

年轻人也没有再怀疑,能直接将身份证拿出来的人,也不像是钓鱼的。

“怎么说呢,我爹以前是省钢铁厂的,是厂中的技术人员,后来厂子倒闭,我爹就回家了。

因为有一手手艺,就重操旧业。不瞒你说,我爹也是一个非常喜欢刀具的人,不过,他喜欢什么刀,自己就直接造了。

以前啊,我家的刀,像什么开山刀,青龙偃月刀,环首刀,唐刀啥的都有,数量还不小。

以前管的不严,我爹还往外面卖,现在不行了,隔山差五的,就有人过来查。要不是我们做的好,估计早就进去了!”年轻人静静的抽着烟,说着往事。

第四章:买刀

果真是艺高人胆大啊,这种话都能往外面说。

倒不是说那个年轻人太狂妄,这世道本来就是撑死胆大的,饿死胆小的。做事要是畏畏缩缩,啥时候才能赚大钱?

孙杰追问道:“这话你都敢给我说?就不怕我跑出去告密?”

“我要是怕了,就不出来了。再说了,我以前遇到过那些人,不过,都不是你这样的。

我最近谈了一个对象,人家家里彩礼要二十万,我没有这么多钱,实在没办法了,所以就赌一把,赌兄弟是好人!”年轻人心里也有些哆嗦,尽管表面上看不出来,可拿着香烟的手,却在不停的哆嗦着。

“你赌对了,我就是诚心买刀的!”孙杰拍着年轻人的肩膀,笑呵呵的道,“不过,一两把刀,又卖不了多少钱啊!二十万可不是一个小数目!”

年轻人咧嘴一笑,“细水长流呗!”

两人一边说着,再次走进了小店。

起初,中年人还有些不太愿意,但当年轻人把娶媳妇之事拿出来之后,中年人瞬间偃旗息鼓。

年轻人带着孙杰走进了后院。

从外面看不出什么来,可一进来,才发现另有天地。

这简直就是一个小型作坊,后院不但有单独打铁的地方,甚至还有一个小型的炼钢高炉。

院子中摆放着各种各样的原材料,简直就是一个小型炼钢厂。

看着孙杰那震惊的样子,年轻人笑道:“当年省钢铁厂倒闭发不出工资,说看什么值钱就把什么搬了去,我爹就从省钢铁厂弄回来这些物件。

我家的这些东西,都是备过案的,都是有手续的。只要是合理合法的东西,没人管!”

话虽如此,可是不是真的这样,就说不准了。

年轻人带着孙杰来到了一个阴暗的小仓库中,这仓库破破烂烂,里面放着一些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烂木头,空气中一股发霉的味道。

大概是掩人耳目,不然,孙杰实在想不出来,还能有什么用处。

年轻人让孙杰站在仓库外面,他一个人在里面一阵摸索,不久之后,提着一个木盒来到了孙杰面前。

将木盒打开,一把雕刻着精美纹饰的唐横刀出现在孙杰面前。

刀鞘是牛皮的,油光发亮,上面还有着精美的花纹,看上去就像是艺术品一样。

捧着这把刀,年轻人说道:“仓库中的烂木头,是用来掩人耳目的,我看兄弟实心要,所以就带着兄弟进来了!”

孙杰将这把唐横刀取了出来,拿在手中仔细翻看。

刀约莫一米三长,刃部两指宽,刀柄长约三十公分,加有橡胶防滑垫,同时用细绳绑出精美的图案。

抽出刀,刀刃寒光闪闪,寒意逼人,刀面上还有精美的花纹。

“好刀!”

尽管对刀研究不深,但孙杰还是赞叹了一句,也能看出这是一把好刀。

把刀重新插回刀鞘,孙杰问道:“你这刀,多少钱?”

年轻人见孙杰真的想买,伸出三根手指头,“三千五百八,看你是第一次来,我给你抹个零,三千五百块钱。”

“嘶!”

孙杰倒吸一口凉气,实在没想到,这刀竟然这么贵。

刀是好刀,可就是太贵了。三千多块钱,现在的孙杰,虽然带了一些钱,但加起来只有一千来块的样子,远远不够。

很少了解过这些东西的孙杰,哪里会知道这些刀竟然如此昂贵。再说了,现在的孙杰都成穷光蛋了,又哪里来的多余的钱?

“你这刀太贵了,三千块钱,实在是太贵了!”孙杰一脸不情愿。

“这还贵?大哥,这可是T11钢材打造的全钢刀,质量嘎嘎好。说句难听的,你拉一头猪过来,一刀都能劈成两半!还有这刀鞘,都是真皮的!”年轻人急了,生怕错过孙杰这个客人。

不过,心里倒是彻底的放下心来了。

要真是钓鱼的,怎么还会和自己讨价还价呢?

“这位兄弟,敢问姓名?”孙杰从兜里取出一盒烟,给年轻人了一根,相继点燃,套起了近乎。

年轻人吸了一口烟,将手中的锦盒放下,说道:“我叫范小鹏,今年二十。”

“我叫孙杰,比你年长几岁。”孙杰满嘴烟雾缭绕,面带笑容。

“不瞒你说,我看你第一眼,就一见如故,总觉得在什么地方见过......”

孙杰的嘴里开始跑起了火车。

生意人,最重要的是什么?本钱以及人脉当然必不可少,除此之外,最重要的就是口才了。

孙杰的口才有多好?这么说吧,当年在大学的时候,只要是和辩论有关的比赛,不管是省级还是国家级,几乎没输过。

不管辩题有多刁钻,孙杰靠着他那三寸不烂之舌,几乎都能取胜。

在大学当中,因为这项特殊的本领,人送外号:“说死牛!”

要是没有这点本事,他又怎么能从他那些抠门的亲戚那里,忽悠来一大笔启动资金呢?

只可惜,口才好没啥用处,家庭背景不牛逼,照样混不开。

没多久,孙杰就将范小鹏忽悠的不知道东南西北了,甚至将范小鹏说的都要当场和他拜把子。

两人蹲在地上,勾肩搭背,称兄道弟。

“这刀是好刀,不过呢,我现在身上没那么多钱,这样吧,我先赊欠吧。

你要是不放心,我可以把身份证押你这。我孙某人说话,一口唾沫一个钉!”孙杰将自己的身份证拿了出来,一脸肯定。

“我说孙兄,你刚才说的那些话实在是太对了,押身份证就算了,这刀你先拿着,我信得过你,什么时候有钱了再给也行。

生意先坐在这里,反正我刚才也把孙哥电话号记下了,想必孙哥也不会坑我吧!”

孙杰都把自己的身份证拿了出来,这是真心想要,范小鹏也看的明白。

反正这刀放在这里,常年也卖不出去,不如直接卖给他。

要是不卖,谁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卖出去,赊欠就赊欠吧,风险虽有,可要比卖不出去强。

这刀都不知道放着多久了,一直卖不出去,这次要是错过,谁也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遇到。

范小鹏将这些事很快在脑子里过了一遍,接着说道:

“不瞒你说,我范小鹏打小因为大大咧咧的性格和不喜欢读书这个缺点,以至于没多少人喜欢我。

小时候,和我玩的好的那些小伙伴,他们的爹娘看我就像是豺狼一样,以至于我和那些小伙伴越走越远。

虽然上社会早,可社会是个啥啊?谁把你当人看?谁把你当兄弟看?初中都没读完,到头来,除了长了个头和年龄,啥都没弄到,这么多年,连个说悄悄话的人都没有!

我最佩服孙哥这种大学生了,孙哥是正儿八经的大学生,今天能舍下身段和我这样的社会底层人相处,把我当兄弟看,那是我的荣幸,以后,孙哥要是有什么事,就直说!”

范小鹏拍着自己的胸脯,信誓旦旦的保证着。

看着如此激动的范小鹏,孙杰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你放心吧,今天这把刀先赊欠着,以后,我肯定会还钱。

对了,能不能再给我来两把?一把不太够!”

孙杰知道自己这话说得有些过分,但一把刀实在是不够啊!

“不就是刀嘛,我再去给孙哥搞两把。反正那些东西堆在那里也没啥用也没人买,还不如给孙哥!”

范小鹏又走进了仓库。

半个小时之后,孙杰带着三个锦盒,坐上了皮卡车。

范小鹏站在窗户边上,死命的拍着自己的胸膛,“孙哥以后要是想要刀了,就来找我,我一定尽全力帮孙哥!”

孙杰坐在车中,透过车窗看着范小鹏那张纯真的脸,笑道:“知道以前的第三小学吧?我就在那里,我开了一个超市,叫孙杰有货,要是没啥事了,来我那玩!”

倒不是说孙杰在利用范小鹏,只不过是现在没钱。以后说不得要在他家大量买刀,现在结下善缘,也是一桩美事。

“没问题,哈哈,没问题!”范小鹏哈哈笑道。

孙杰的皮卡车逐渐远去,老范来到了范小鹏的身后,提起一脚,踹在了他的屁股上。

“送人了?呵呵呵,肯定又被骗了。你说说你,你怎么就不能让我安心呢?你之前上当受骗的次数还少?你还真拿人家当兄弟?你之前的那些兄弟,骗了你多少钱?”老范恨铁不成钢的骂道。

范小鹏揉着自己的屁股,愤愤不平的道:“什么送人了,明明是赊欠!孙哥和那些人不一样,我打小就没有好兄弟,我连个说悄悄话的都没有,之前那些人是那些人,孙哥是孙哥,他可是大学生,他不会骗我的!”

老范伸出食指,不停的戳着范小鹏的额头,训斥道:“什么赊欠?这年头,大学生骗人的还少吗?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,没一点长进!只会往外面倒腾东西,也没见你赚到钱!真是个败家玩意,刚才我在家里,给你留脸了,不然,那三把刀你能送出去?”

咽了一口唾沫,接着训斥:“你爹只是一个打铁匠,一辈子没钱没文化,想让你多读书,考上个好大学,日子过的好一点,你怎么这么不争气啊!咱家都快揭不开锅了,你还往外面倒腾,你要把我气死!你那女朋友,二十万彩礼还没有下落,你就往外面倒腾,装大方!”

“如果我妈还在,我也不至于如此!”范小鹏被骂急了,忽然大呼一声。

老范沉默了下来,短短的一句话,让老范什么话都说不出来。

“我相信孙哥,他刚才都已经将家在哪告诉我了!我相信他!”范小鹏说着,头也不回的回去了。

“唉!”

看着范小鹏离去的背影,老范长长的叹了一口气,看向天空,两行浊泪涌出眼眶:“老天爷啊,保佑保佑小鹏啊,他是个命苦的孩子,我年龄大了,时日无多了啊,以后再帮不了他了!”

......

回到超市,孙杰将“买”来的那三把刀放在了超市的柜台上。

除了那把唐横刀之外,还有一把苗刀和陌刀。

苗刀,一种双手持用的长刀,因为刀身如同禾苗,所以称为苗刀。有五尺和三尺七两个种类,在古代,一般是皇家御林军的佩刀。

孙杰拿回来的这把苗刀,是五尺长的,长约一米六,要是耍起来,一米六之内,进人不得。

陌刀,唐朝的长柄大刀,最长的有一丈长,重十几斤或几十斤,主要作用是用来斩马的。

《新唐书记载》:“......陌刀五千列阵后,......人马具碎。”

要是用的好,能直接将人和战马劈成两截。

这种悍勇的刀,唐后渐渐的少了,强盛如唐朝,也只能养活起一支陌刀队。

孙杰拿回来的这把陌刀,是短柄陌刀,两米见长,刃为两面,长一米,柄为扁圆形,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在挥动时,由于受力不均匀,从而产生滑动,导致偏转。

柄上套有防滑胶套,重量不低,三十多斤。

这三把刀,孙杰一把都使唤不来。

没有相应的训练,想在短期之内上手,无异于痴人说梦。

将这三把刀取出包装,关好超市,换好衣服,打开金门。

一道金光闪过,孙杰出现在破庙中。

明末现在还是晚上,陈虎赵大顶梁五正相拥在庙中的火堆前睡觉。

本就是边军精锐出身,稍有风吹草动,便惊醒了他们。

陈虎眼睛还没有睁开,右手就已经摸在了身下的破铁刀上。

其余两人,皆是如此。

“是谁?”陈虎轻呼,杀意凛然。

“是我!”

孙杰大呼一声,将随身携带的那三把刀放在了地上。

这几人瞬间被惊醒,警惕心也逐渐散去。

“原来是大人,小的有眼无珠!”

陈虎生怕惹怒了孙杰,连忙就要往地上跪去赔罪。

“行了,你们不必如此。这是我带来的武器,你们先看看,挑一把趁手的!”孙杰指着放在地上的那三把刀,对着几人说道。

几人这才注意到地上还放着三把刀,告罪之后,都蹲在了地上观瞧挑选。

后世有人说过,一个男孩子的浪漫,便是好刀好马走天下。

男人对刀剑的喜欢,是从娘胎中带出来的,谁也无法夺走。

孙杰小的时候,路上捡到一根直一点的木棍,便能在小伙伴面前炫耀好几天,甚至还让村里村外的油菜花没有“脑袋”。

这三人军户出身,对刀剑的追捧,早已经超过了孙杰。

当他们看到地上的这几把好刀时,就挪不开眼了。

“这刀,这刀,这刀怎得如此精良?”

陈虎将那把短柄陌刀拿了起来,就像是看大姑娘一样,两眼冒光,哈喇子直流。

“咕嘟!”

陈虎咽了一口唾沫,小心翼翼的摸着这把陌刀。

没有一个男人能够拒绝一把好刀,陈虎更是如此。

“小的当年学过一阵子长枪,后来虽然学了刀,但长枪的底子还在。这是陌刀,虽然小人没有学过,但小人应该可以耍起来。

陌刀很重,小的体力最好,要是俺都耍不起来,他们两个更耍不起来!”

陈虎行伍出身,或多或少了解一些刀的种类,也认出了陌刀。

他双手捧着刀,跪在孙杰面前,甚至都不忍让刀挨到地面。

也是,陈虎虽然瘦,但也有一米八几的身高,这把短柄陌刀最适合他。

其余两人身形偏小,耍陌刀确实吃力些。

不多时,赵大顶和梁五也相继将刀选好,一同跪在了孙杰面前。

赵大顶拿了唐横刀,梁五拿了苗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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